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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t体育365官网怎么样_日博365娱乐场_365医保咨询电话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01 17:27: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工作,有效处置执行活动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政令畅通,按照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值班的排班工作由执行局内勤组负责,实行每周排班制度。每月25日前排出下月值班表。值班表在每周五下班前发放到下周值班人员手中。如当日值班人员有事请假的,值班人员须妥善安排人员接替值班,不得出现缺岗空岗。

             第三条 值班人员由一名执行局干警、一名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应加强值班力量。法定节假日(国庆、春节假日各7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节等假日各3天)的排班实行单独排班制。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

             第五条 值班工作要遵循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切实履行值班工作的各项职责,及时处理执行单兵对接、视频会议等技术保障工作;做好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协助处置工作;及时将相关政策下达、下情上传,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机密,确保安全,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 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本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细得当。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本须编号归档。

             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重要事项应予核对并整理在值班记录本上,之后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应要求对方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报送;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重要问题应转交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值班人员对接收的有关信函、文件和传真等,涉及重要事项的,要及时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并按领导的要求,做好通知的信息上传下达工作。接收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执行局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级;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特大灾情、社情、疫情、安全生活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须迅速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同时报送院长。

             第九条 值班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值班工作中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值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扣除绩效考核1分;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提交院党组会研究,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一)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不接听电话、因私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贻误工作的;

            (二)值班人员责任不明确,技术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对突发事件和发生紧急、重大情况未能及时如实上报,收到急电、传真和紧急电话没有做好详细记录或正确处置、贻误工作,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三)值班人员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贻误时机的;

            (四)值班人员未经核实,上报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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