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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科学发展观 破解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09-08-18 11:27:06


            这次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的重要举措,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面对新的挑战的关键时刻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我们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提高能力、破解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负责法院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必须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不断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只有注重实践,才能不断深化认识、增长才干、提高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行活动。深入学习实践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举措的推出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势必将对今后的实际执行工作产生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这里,我结合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思考,提出如下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科学发展观是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飞跃,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也是做好新时期执行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执行工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原则。因此,在执行工作实践中,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使科学发展观在每个干警思想深处扎根,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到法院执行工作始终,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和落实“三观”、强化“五种意识”。树立和落实“三观”即: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执法观。就是要在案件执行中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以“为公”和“为民”作为执行的着眼点,以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作为今后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履行职责,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树立和落实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司法观。公正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公正处理每一件执行申请,在实体、程序和效率上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三是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在案件执行活动中,不仅要看执行活动的法律效果,还要看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实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跟社会效果上的有机统一,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案件当事人,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司法的人文关怀。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处理,加强教育、感化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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